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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促进“双一流”建设,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中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按照国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即项目需由学校各单位(部门)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经学校评审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再由教育厅统筹申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教育厅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2、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②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③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项目申报单位、团队可根据实际需要联合申报,每个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其他事宜请详见附件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或登录国家留基委网站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4)。

二、项目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申报单位(部门)务必于2023年6月2日前将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函、项目申请书(附件2)、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复印件、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复印件、项目管理办法、信息采集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学校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事务科(北区留学生公寓209室),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mdgjjy@imun.cn.edu,逾期不予受理。

注:撰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可先参考2022年《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附件3)的相关说明。

2023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项目制”实施力度,逐年减少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选派名额,请各学院和部门高度重视,按照《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国际合作渠道和协议,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动员有关人员申报该项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春芳、张希宁

联系电话:0475-8313521

外事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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