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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历史学院召开《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启动会

受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法学与历史学院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9月27日,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召开了立法后评估工作启动会,法学与历史学院法学专业部分教师和民族法学专业研究生参加了启动会。启动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娜仁图雅主持。

会上,师生就评估工内容、方式、程序、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并通过了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拟定的《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法学与历史学院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托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开展评估工作,向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提交高质量评估报告。

《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通辽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有利于立法水平的提高和立法过程的完善,为适时推进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自2016年开始,法学与历史学院法学专业教师参与了通辽市全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论证工作,对通辽市地方立法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也是学校服务通辽市地方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

会议现场


图文:法学与历史学院  编辑 审核: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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